老板很懵逼。
调解员的语气很稳定。
“要是你店确实不开了,这种情况的确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
但你是把员工辞退了,自己接手经营,这种情况,叫“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是今天谈不妥,后续就是警察同志来找你。
除了补偿之外,你还需要补缴社保,以及支付员工一年之内的加班费,你自己好好想想,哪个划算?”
老板坐在调解室的椅子上,脑子转的从来没这么快。
按照新规,每天时之外的工作时间,就算加班。
这么算,一年时间,不算节假日的额外三倍工资,他需要给店员支付5.9万的加班费。
补偿的话,只需要补三个月工资,也才9000块钱。
更别提支付完5.9万,该拘留还是得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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