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夜总会投资巨大,开酒吧那点小钱,连装修一间夜总会的十分之一都不够。
不要说普通社团大底拿不出,就算砸锅卖铁搞到一点钱,拿去投资,人家大股东也瞧不上,嫌脏!
其次黑社会上不了台面,看场是一回事,你敢入股,看条子扫不扫你就完了。
为什么?因为洋鬼子不允许!
在ICAC成立之前,社团的买卖可以说无所顾忌。别说开夜总会,就是开粉档也不用躲躲藏藏。
每个大社团都有自己倚仗的“华探长”或者“总华探长”撑腰。
比如新记的二代目和雷洛沾亲带故,所以在“雷老总”在位时,新记取得了飞速发展;
条四曾经走不出九龙城寨,也是在颜雄的照拂下才开始超越本土社团。
第22章听说过没见过
可是应了那句老话——成也萧何败萧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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