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价值,不会超出这个范围太多,按照90年代,目前业界的惯例大概是原作价值的1.5-2倍,500万円...已经是一个相当合理,甚至可以说偏高的价格。
这500万...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说它多吧....再怎么着,这可是《千与千寻》啊。
说少...可这500万,一分不少地全部到秋山悟手里,对现在的他来说也算个天文数字了!
既然秉持着“物归原主”的心态,价格方面,秋山悟就不扯了,因为,真要纠结,哪怕卖的是5千万、5个亿。对《千与千寻》来说也是卖亏了的,想这些没用,还是必须要考虑到目前的现实情况。
唯一的问题就是......
“放心,秋山君,虽然我们是500万円买的,但,只要是我们确定制作的动画,在投资方面,一定是不计成本的。”
铃木敏夫说道,
“对于这件事,我可以以制作人的身份向您保证!!”
只要做了!
就是最高的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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