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里的光芒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审视的打量,像扫描仪一样从林清晓的头发、风衣、鞋子一路扫下来,最后停留在她脸上,嘴角勾起一抹若有若无的不屑,仿佛在评估一件不太合格的商品。
“哥!”
沈绮的声音清脆响亮,带着美式英语特有的卷舌音,刻意忽略了林清晓的存在,将所有的热情都倾注在沈墨华身上。
她一把丢下几乎要散架的行李车,任由它在原地摇晃,像只归巢的乳燕般径直扑向沈墨华。
林清晓下意识地伸出手,准备接过沈绮可能递来的包,或是简单地握个手。
她的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干净整齐,此刻正自然地悬在半空,带着基本的礼貌和客气。
但沈绮完全无视了那只伸出的手,甚至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她亲昵地挽住沈墨华的胳膊,整个人几乎挂在他身上,脑袋在他肩膀上蹭了蹭,语气里带着撒娇的意味:“哥,我可算回来了!美国的汉堡我都已经吃腻了!”
沈墨华被她勒得踉跄了一下,下意识地扶住她的腰,无奈地笑了笑:“多大了还撒娇,快站稳。”
语气里带着纵容,眼神却不自觉地瞟向林清晓,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尴尬。
就在这时,一阵风吹过,掀起了沈绮挂在行李箱把手上的外套,露出了箱子侧面贴着的一张泛黄的旧合照。
照片上是少年时的沈墨华和沈绮,两人穿着校服,并肩站在老宅子的海棠树下,沈墨华嘴角带着腼腆的笑,沈绮则调皮地比着剪刀手,阳光透过树叶洒在他们身上,定格成温暖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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