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判词
大梁科举中,判文为乡试、会试第二场必考科目。
就拿乡试来说,第二场要做论一篇、判五道、诏诰表三选一一道。
考试判语,起于唐代,唐代科举后并不授官,要进入仕途,还要经过吏部的考试,称之为“省试”,亦称“释褐试。”
当时考试的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曰身,二曰言,三曰书,四曰判。
身,取其体貌丰伟;言,取其言辞辨正;书,取其楷法遒美;判,取其文理优长。
四者之中,和从政关系最密切的就是判。
到了大梁,随着时代的发展,大梁的判词已经有了固定格式,并不像唐代一样,考察具体的案件。
陈凡因为之前的小三试,所以一直讲精力全都放在八股文章和经义理解上,对于乡试、会试的其它考试内容并没有研究。
而且系统还在围绕着他对《四书五经》的理解进行补全,这个过程十分漫长,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故而想要涉猎第二场所试的内容,估计还要很久。
那能不能暂时放下四书五经,先研究第二场文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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