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断案的总结陈词,这个传统最早其实可以追溯到殷周时代。
到了汉代,因为儒家大盛,故而将《春秋》中的经义和事例引用作为断案的依据。
但真正判文大行于世,那已经是到了唐代。
到了宋代,进士、明经科皆不试判,虽然有明法科,但也在太平兴国四年废止。
后来也有设置,可最后都在徽宗时与其它诸科一样消亡。
到了元代,因为受到朱熹的影响,科举更是只有经义,亦无试判。
但大梁却不一样,自太祖始,因为出于官员治理的实际需要,所以在科举时重新开始试判。
“想要学习如何写判词,你要记住两点。”
“其一,简当为贵,什么叫简当为贵?就是叙事清楚,说理充分,文理通顺,逐字逐句要仔细斟酌,遣词用句极为严格。”
“其二,四六为文,乃为骈判,这是科场判词的规矩。”
说罢,他拿出陈凡那篇判词,笑着道:“你应该知道,你这篇判词的问题出现在哪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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