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契书载明系先夫天监三年置办私产,非祖遗祭田。妾身虽赴茶市,然皆遣户丁程大年交割,妾惟居后堂掌总账,合《内训》内闱治家而不逾阈之义。且岁纳茶课银八十二两,较先夫在时反增三成,敢问何罪?」
干证程大年供:
「小人代主母行销茶货,每旬携账册禀于内室,市价升降皆由主母朱笔记认,确未见其抛头露面。」
勘验文书……【此判牍原件现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成化徽州司法档》,文中略过不水】
【试为堂官,堂断此案,作文一篇】
陈凡看完此卷宗后,反而更加疑惑了,这道题,到底是在考什么?
确定是在考《女四书》里的内容?
这时,陆为宽又抽出一张纸来递给陈凡道:“这是寇小姐当年答试所作之文。”
陈凡接过一看,只见上面写着《歙县周氏营茶山案当合女教大道》
盖闻《女诫》有云: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周氏既称未亡人,当效古之贞姜待符而死、令女截耳守节,今乃以素手执商贾筹算,此非但违《女论语》治丝执麻之训,实破乾坤纲常之大防也!
第253章考题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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