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腿上还有伤呢,别累着自己。等天冷到该穿毛衣的时候,我去买一件就行了,用不着你这么辛苦。”
苏晚晴白了他一眼,轻哼一声,“买的能一样吗?这叫心意,懂不懂?”
吴梅看着小两口打情骂俏,脸上的笑容更深了。她从旁边的袋子里,拿出了一件崭新的加绒皮夹克。
“来,文鼎,试试这件衣服合不合身。”
林文鼎接过来,只用手一摸料子,就知道这是友谊商店里的高档货。皮质柔软,内里的绒毛厚实又温暖,做工极为考究。
没个三百块绝对拿不下来。
要知道,现在一个二级工的月薪才四十块钱。一件皮夹克,相当于普通工人不吃不喝干上八个月的工资,是这个年代名副其实的奢侈品。
吴梅在一旁念叨着:“你身上那件中山装太薄了。晚晴怕你冻着,特意叮嘱我去给你买的,让我给你挑件厚实的,人穿着还得有样。”
林文鼎的心里,感动得一塌糊涂。
他试穿了一下,皮夹克相当合身,将他衬托得愈发英挺。
他心里也明白,对于一向清正廉洁、勤俭节约的苏家来说,三百块钱,绝对不是个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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