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绢案?”
张居正说道:
“陛下,这是一笔前朝旧案了。”
“先帝十四年,歙县人程鹏、王相发现歙县单独给税人丁丝绢,共计银6146两,而徽州府下其余五县不用给。”
看到皇帝不懂,张居正解释说道:
“徽州府有单独的丝绢税,是直接交付内承运库的,但是徽州府下六县,歙县自古以来也不是产丝的大县,这笔丝绢税就不合理。”
“所以歙县一直传言,这笔丝绢税本来是加给徽州府的,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导致这笔丝绢税单独落在了歙县的头上。”
“去岁,应天巡抚海瑞到任,徽州府境内歙县百姓帅嘉谟查到,是因为历史错误,让人丁丝绢让歙县单独承担,并通过徽州府志里记载的内容验证了自己的想法,便向应天巡抚衙门呈文,给歙县讨回公道。”
张居正接着念了一段帅嘉谟的原文:
“缘本府递年奉户部勘合,坐取人丁丝折生绢八千七百八十匹,原额六县均输,府志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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