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户人家里有3个劳动力,这户人就能承包6亩的田地。
当然,这只是粗略的分法,比较粗糙,具体涉及到田地的远近,肥力,再有老弱,烈军属,等等方面,还会有更具体的分配方式。
但不管怎么分,田地的所有权还在集体手里。
“但我说的私房产权,这些房子在公私合营的时候,被国家拿去出租了,产权的问题也比较模糊,不少文件有冲突的地方,有说产权还在原房东的手上,有说产权收归国家所有。”陈浩道。
“随着政策更加温和,这些问题肯定也会浮现出来,一些手里还握着房契的,能要回房子,一些估摸要不回来。”
“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肯定有害怕的,即便拿回了房子,也想早点出手卖掉,怕以后生出变故,我们就能从这些人手上买房子的产权,把他们的房契买过来。”
经租房的产权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或者说是一个时代的遗留问题。
很混乱。
1954年,1975年,1978年,这三年的法律里面有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社会主义改造对象为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资料私有制,而私有房屋属于生活资料,不属于改造范围。
私房改造采取国家经租方式,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不存在所有权变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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