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纸张展开后,果然是一张房契。
“还真是张房契,这是民国时期的房契。”富泽拿着房契看了看,笑着说道。
陈浩凑过去。
房契挺简单的,是用毛笔书写的,看纸质的材质,应该是宣纸,字体是竖排的,从右到左,保存的还挺完好的,字迹都非常清楚。
虽说里头也有繁体字,但大部分都能辨认出来。
“看来供销社那边没说假话,他们的确没有这处宅子的房契,这宅子的主人也不老实,不是找不到房契,是把房契藏起来了,这房契挺好的,有了这房契,后面这宅子有可能会拿到手上,得好好保存。”陈浩说道。
“这宅子还能从公家的手上再买回来?”富泽问道。
他把手里的房契递给陈浩,“吃到嘴里的肉,哪还有吐出去的道理?”
“如果是之前的买办,旧官僚,旧政府,帝国主义之类的,他们的财产肯定不会退,但如果是小资本家,小生意人,爱国商人,这类人的财产只要有凭证,肯定还是会退的。”陈浩说道。
“政策越来越开放,开放不仅仅体现在经济上,包括思想方面也是如此,所以对于小生意人,小资本家,爱国商人,对待他们的态度肯定也会反转。”
“那么之前没收的财产,自然也得要给个说法,只要有字据,有凭证,肯定要有退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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