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叔,说说你在意大利踢球的事吧,足球很好玩么,我没踢过。”鼓手约翰逊嚼着汉堡问道。
“嗨,没啥好说的,你不说我都忘了我还踢过球呢,”贝尔尼笑嘻嘻道,“我就告诉你一件事,你贝叔踢球是用手的,这有点儿不一样。”
“用手踢球?你别骗我,那是篮球吧,足球不是用脚踢的么?”
“有用手的,也有用脚的,但是场上11个人里,10个人都用脚,只有技术最好那个人才有资格用手,晓得不?”贝尔尼开始忽悠了。
约翰逊先是一脸懵逼,随即又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我知道了,用手踢球,难怪你手劲这么大,来了两个月,吉他弦都被你撸断了十几根,你现在这把是我们乐队里最贵的Torres,好几万美金一把呢,贝叔你可要悠着点啊!“
贝尔尼拿起桌上一把薯条,塞进约翰逊的嘴里,“吃的薯条吧,叽叽歪歪的,你不说话没人觉得你是哑巴。”
两人笑嘻嘻一阵后,贝尔尼的脑子里突然咯噔一响。
西班牙的吉他……
西班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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