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发现不了朗坤身上的问题,但他在第一眼就能够看出来。
这家伙手上沾着不少人命,而且一直在故意装怂。
相比于每天出门几十个保镖,躲在深山老林里的老牌传统毒枭。
朗坤这招以退为进,大隐隐于市,反而更加安全,更加不会被人怀疑。
而秦风之所以在他身上能够察觉到一股熟悉的感觉,是因为当初的金山角的贩毒第二大家族的沙阳,也是用的类似的招数。
只不过,他藏得没有朗坤这么深,而且那家伙有点儿小聪明,总觉得看过两本兵法,自己可以把所有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再加上他作死的行为,所以最终只能是饮恨西北。
至于朗坤,他的行事要低调的多。
毕竟谁能想到,太国闻风丧胆的大毒枭,居然会躲在香江监狱里头当个鹌鹑?
这小子确实很能苟,也难怪他能把白面生意做到那么大,尤其是当他说自己最讨厌白面的时候,秦风总感觉下一秒他的嘴角会绷不住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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