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书记好!我是市中院的任跃儒。请张书记示下。”
“跃儒同志,我在报纸上看到一个案件的报道,说的是一个丈夫为了给妻子治病,用假公章骗医疗费之事,你们中院受理此案了吗?”
“张书记,此案我们已经受理,还在调查当中。”
“嗯,你们准备怎么判?”
“张书记,当事人这种行为,属于诈骗,金额高达18万左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要判三到七年有期徒刑。”
“跃儒同志,在量刑之时,可以综合考量,如果当事人能主动积极的补缴医院的欠款,并能取得医院方面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判罚。具体司法处罚,请你们中院商量执行。”
“是的,张书记,我们询问过医院方面。医院方面说,当事人家庭实在困难,可以免除他的相关欠款。当事人认罪态度很好,也愿意补足所有的欠款。只是他现在没钱。”
“我相信社会上会有爱心人士,愿意给他捐款的。如果他能补上欠款,那在司法判决时,可以考虑从轻处理。”
“好的,张书记,我明白的。如果当事人补足欠款,又得到了医院的谅解,我院可以按最低刑期判决,也就是有期徒刑三年。”
“跃儒同志,我得知,当事人妻子因为长年患病在床,体重不足七十斤,家里又有年幼儿子需要照顾,如果当事人坐牢,家庭将无以为继。”
张俊没有把话说得太死,留给任跃儒更多自由发挥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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