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到颤抖,呼吸不过来,像是马上就要猝死。
从六岁开始就住在他心里的女孩,十八那年突然意外离开。
十一年后,像是一场梦一样,她回来了。
他恨不得分分秒秒都能跟她待在一起。
要他离她那么远,这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他还是太卑劣无耻了,他极其需要能够亲眼看到她,哪怕只是个背影。
一想到一天都无法亲眼见到她一次,他生不如死!
闪闪不喜欢他不需要他,但他爱闪闪需要闪闪。
是他极度需要她!
他还是把自己想的太圣人了,以为自己能够退得很远。
其实最多退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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