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的2003年1月25号,这天是农历的腊月二十三,也是北方的小年。
杨新海坐车来到了开封市徐通县蒋家村,当他路过一处低矮的平房时,看到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正坐在窗前的缝纫机前做针线活,旁边还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在看书。
杨新海在外面看了一会,就打定主意,先把这里记下来,年前再干这一单,就可以暂时休息几天,好好的过个年了。
1月26号凌晨三点,杨新海再次来到昨天锁定的那户人家,用水果刀拨开门栓之后,进屋一顿乱锤,把屋里的三个人全部干掉。
接着杨新海玷污了那个小女孩,又翻到了130块钱,随后一路跑去了许昌市的襄城县。
本来杨新海之前是打算过年回趟老家的,在外面游荡了这么多年,他也有点想家了,可是到了这里之后,他又有点害怕了。
杨新海不知道警方那边是什么情况,有没有查到自己身上,万一已经锁定了自己,那肯定会趁着过年的时候,跑去以及家里抓人,自己如果现在回去的话,就相当于自投罗网了。
其实杨新海的担心没错,警方虽然此时没有确定这些案子是他做的,但当地警方还是去他家调查了。
主要原因是因为杨新海之前被判过刑,这种有前科的社会闲散人员,是警方的重点排查对象。
可是到了杨新海家里一问,这小子已经好几年没回家了,家里人也不知道他在哪,所以警察也没招,只能是如实记录,就暂时搁置了。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