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很快就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最终念在李春生是初犯,而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只判处了他有期徒刑四年。
第一次进监狱的李春生表现还是不错的,第二年就获得了减刑的机会,并于1997年八月份被提前释放了。
但是重获自由之后,李春生马上又像变了个人一样,连装几天都懒得装,马上就又出去抢劫了。
1997年十月份,刚刚出狱两个月的李春生再次因为抢劫被抓,这次他被衡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这两次的入狱经历,李春生不但丝毫没有悔改之意,反而脑子里全都是恨,他觉得自己并没有错,法院给自己判刑,就是对自己的不公。
对于抢劫这件事李春生最后是这样解释的:“我抢劫是因为我没钱,我之所以没钱是因为我没有一个老爹,我也挣不来钱,所以我只能去抢劫,你们抓我就是你们的不对!”
这就是李春生自己的一套理论,完全就不讲道理,但是为了能早点出去,他在狱中的表现依旧不错,最终于2000年年底,再次被提前释放了。
这次李春生是带着一肚子怨气走向社会的,此时他已经28岁了,什么工作都不会做,他也不想去工作,依旧是每日游手好闲,靠着偷和抢度日。
现在李春生连家都不回了,弄到钱了就住小旅馆,没有钱就随便找个地方对付一宿,他已经完全破罐子破摔了,啥都不在乎了。
人活着就是这样,开心一天是一天,李春生从来不去想以后,只看着眼前,以后太遥远,想多了纯属自寻烦恼。
与此同时李春生最明显的性格特点也显露了出来,那就是脾气特别暴躁,无论跟任何人打交道,老子说的话就是圣旨,你要是敢不听,老子就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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