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洛宁县并不算大,就算挨家挨户的过去调查,也能查得过来,只不过就是时间问题而已。
命令发出去之后,王洪波所在的部队也接到了上级通知,但是重点来了,这个通知竟然率先发到了王洪波手里。
1988年5月15号这天,正在值班的王洪波接到了上级领导打来的电话,让他把1987年9月份到过西安的人都统计出来,并且在5月21号之前上报。
王洪波一边记录一边随口问了一句:“统计这事儿是要干啥呀?”
对方告诉他:“公安局让统计的,说是调查杀人犯。”
听到这句话之后,王洪波犹如五雷轰顶,他马上就明白了,自己干的那些事恐怕要瞒不住了。
不过现在距离5月21号还有好几天呢,还有时间做准备。
5月16号这天,王洪波通过内部专线,给在新疆当兵的三弟发了个电报,让他火速给自己汇一百块钱。
接下来从5月19号开始,王洪波把自己的很多个人物品都处理了,能卖的卖,不能卖的就送人,最终一共卖了22块钱。
5月20号这天,王洪波把剩下的个人物品打了一个包裹,给在湖南当兵的二弟寄了过去。
5月21号这天,王洪波按照规定把统计信息报了上去,不过他应该是觉得警方最快也得第二天才能核实,所以当天他并没有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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