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家族姻亲结合,几乎控制了河东、长芦等主要盐场的所有份额。
官商高度融合。
他们认为地方的民不聊生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其实他们才是问题的根源。
商人集团与地方官勾结,垄断粮食交易并操纵粮价。
朝廷是真的出钱了,可实际的结果却是甚至无法调粮赈灾。
当底层无法生存,中层丧失读书中第的机会,上层大财团只顾着获取更多的资源......
这些具备了,改朝换代便成了唯一的“修复机制”。
大明立国之初对这方面有着非常明确的律法规定和刑法设定。
结果大明碰到了朱允炆。
主张“明刑弼教”和“屈法以伸情”的朱允炆不但废了《大诰》,还修改了《大明律》。
反对官商勾结的洪武爷怕是在天上都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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