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国:原雾州市常务副市长,受贿9800万元,并有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赵明远:原雾州市发改委主任,受贿670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方展宏:原雾州市委秘书长,受贿4300万元,参与灭口计划,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第748章终审判决
赵强:原雾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长,故意杀人罪(未遂)、受贿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
刘术:原雾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鉴于其主动投案自首,提供关键证据,对侦破全案起到重大作用,且有重大立功表现,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4.其他相关人员
许继军:已死亡,不予追究。
许初平:因其子许继军提供的关键性证据,涉及重大立功表现,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将其刑期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
李横波:原重生集团董事长,犯故意杀人罪、行贿罪、间谍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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