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传到约瑟夫耳朵里时,他正在吃晚饭。
他直接将自己的刀叉丢到了餐厅之外,嘴里嚼着那块带血的牛肉,已经出离了愤怒。
“准备家伙,吉诺维斯的人,一个不留。”
咽下牛肉,他几乎用怒吼说出每一个字。
许三在皇后区的一个路边停车场,他正坐在车里正看着报纸上的报道,脸上带着满意的微笑。
他选弗兰克下手,因为他是吉诺维斯家族的核心人物。
选博南诺的侄子,因为他是约瑟夫最疼的人。
犹如人在剧烈的疼痛下,会丧失冷静的思考。
两个人一死,两个家族的血仇就解不开,愤怒会冲昏他们的头脑,此刻他们都会恨不得将对方消灭。
但还不够,因为他赶时间,做得太明显、太粗糙。万一有个明智的人为他们降一下火,搞不好两家就会坐在一起分析,谁是那个给他们两家挑祸的人。
那个时候,他们的重心就会放在对付他这个第三者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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