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如此。
所以我便还是认下了李明博留下的债务。
当然了,我也不是完全的拎不清,我这也是建立在知道方婕还持有鑫龙花园楼盘70%股份的基础上,才认的,只要张明华开盘。
那7000万总是要翻本还回来的。
除非说方婕挖个坑,让我跳下去不管我。
不过这也没什么,毕竟是我自己的选择,就当是我为认错人买单,毕竟我也不会去硬着头皮,打肿脸充胖子,在自己公司都没起来的情况下,圣母的去把公司的钱都拿去帮李明博收拾烂摊子。
哪怕是收拾烂摊子。
我也是建立在不会影响我自身生活和公司运营的基础上去收拾烂摊子的。
接着我让周寿山去拿了一支笔和一张A4纸过来,让今天来的人把手机号码,以及李明博欠多少钱写在A4纸上,并且把其他人的借条金额也写上去。
在写完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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