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工作室的同事们,第一反应不是兴奋,而是惊奇。
因为这个企划案太清晰了。
一个大型项目,在第一次正式启动会议之前,就把从头到尾的开发思路理得如此明白,在游戏项目之中並不常见。
在育碧,就更是稀有。
因为此时掌控育碧的吉勒莫特家族其实本身都不是从游戏开发者上位的,换句话说,育碧的老板,不懂游戏开发。
所以育碧一直执行的都是“项目负责人”制度。
最著名的例子是,就是伊夫·吉勒莫特力排眾议,支持年仅十几岁的米歇尔·安塞尔开发《雷曼》系列。
这款游戏最终大获成功,不仅让育碧声名鹊起,还直接推动了公司1996年的上市。
不过,这种项目负责人制度也有缺点,那就是由於老板不懂游戏,所以项目负责人其实不能负责项目。
嗯这句话可能有点抽象,但举两个例子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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