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三五不时的。
我这个福罗斯家族的小公主,还是得出面应付前来求婚的公子哥。
十月底的最后一天。
又有贵客登门,说是这一次和之前的那些公子哥不一样,这回是稳定成熟型的,还是位公爵。
几位大哥都已经见过了,评价非常不错。
按马丁教授的说辞,我只要见了对方,一定会非常喜欢的。
“行吧行吧,见见见,我一定好好发挥,好吗?”
我之所以答应相亲。
不是因为自己想找男朋友,而是想让他们有事可做,只要他们开心,我顶多就是换换衣服。
见见人而已。
又没有法律条文说,见了面的男女就得订婚。
童女士对于这次相亲也格外看中。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