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我借住的地方。”
离归借住的地方是彭城外南山上的一个小茅屋,茅屋独院独户,似乎是之前山上猎户们迁走之后留下的。看样子也是刚刚被废弃不久,篱笆和桌椅都还干净规整,院子里的菊花正值盛放。
离归将烧鸡和酒壶放在院子里的石桌上,便拆了油纸撕下肥嫩的鸡腿递给解忧。解忧实在是饿了,也没多推辞,便接过鸡腿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
离归瞟了她一眼,将另一只鸡腿也卸下来放在油纸上,自己则捧着一整只鸡送进了嘴里。解忧半根鸡腿还没吃完,地上已经出现了一堆被离归啃得干干净净的细白的鸡骨头。
他修长的手掌上沾满了油渍,脸上的肌肉因为咀嚼而有规律的震动着。
解忧从怀里掏出自己的手帕,小心翼翼的递了过去。
离归有些不解:“干什么?”
“给你擦手的。”
离归笑了笑接了过来,可是却不忍心将自己手上的污渍沾染在这块秀雅精致的手绢上,那手绢上还绣着一朵美丽的牵牛花。他将手绢放在了一边,走到水桶前利索的撩起水,将自己的双手洗了个干净。复又回到了石桌前坐下,捧起了解忧的手绢细看。
“好漂亮的刺绣。”
“不过是一朵牵牛花而已,生长于路边草莽,卑微的不值一提。”
“牵牛花?”离归将帕子在自己的掌心展开,微微的朝着解忧那边探了探,指着上面娇嫩的花朵说道:“我们叫它朝颜,朝开夕死,如薄命的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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