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记录:近十年间,利用审判权为郑文渊代理的开发商案件提供“便利”,包括但不限于:指定“友好”法官主审、拖延不利判决的下达、在合议时引导倾向性意见。每单案件收受“咨询费”二十万至一百万不等。经其手“操作”的案件中,至少有九起本应判决开发商败诉的案件被改判或调解压价,直接导致受害方少获赔偿超过三千万元。其个人在海外账户存款折合人民币超过五千万元。】
杨为民。
这条司法腐败链的节点。
他用法槌和判决书,为罪恶盖上“合法”的印章,将法庭变成权钱交易的暗室。
林默的目光锁定了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的那个光点。
清算,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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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中级法院办公大楼,七层副院长办公室。
杨为民坐在办公桌后,面前摊开着一份二审判决书草稿。标题是:《张建华等四十三名原告诉龙城振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他的手指在判决书最后的“本院认为”部分轻轻敲着。
那里写着一行字:“……上诉人(原审原告)主张涉案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质量问题已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且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已承诺进行维修,故上诉人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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