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正华趁着贝清欢不备,连忙挣脱她跑走了。
转眼的,一个蓬头垢面的女人就到了贝清欢面前。
还真是陶苏。
但是半个多月前,还穿着漂亮裙子,像城里姑娘似的陶苏,此时穿的是一件很旧的撒脚裤,上身一件圆领短袖衫上都是污迹,头发乱得像鸡窝,整个人看起来比第一次见老了十岁,也瘦了十斤,看起来干巴巴的。
陶苏先是往大马路上张望了一下,然后才看了看贝清欢,脸上的怒气稍微收了收,问出口:“同志,你有看见一个男的,这么高的,从这跑出去吗?”
贝清欢大力点头:“有啊,秦正华是不是,往前面跑了,他还撞了我,我正想要他赔钱呢。”
“你!”陶苏仔细看贝清欢,这才认出来:“你,你就是他的……”
贝清欢冷笑着打断她:“他的什么,他的恩人!也是你的恩人!要不是我,你能来城里和男人一家团聚?城里不错吧?”
“啊呸!”陶苏愣了一下,旋即重重地啐了一口:
“我到了城里,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本来我在乡下,孩子都是我妈带的,我爸是大队长,不干活也不管我,我吃用我爸妈的,他们也不说我什么。
但是来这里几天,秦正华就说,他一个人养四个人受不了了,非要我妈回乡下去,我妈一走,家里什么都是我做,秦正华懒得出奇,啥也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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