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俊峰和曹蓉规规矩矩的坐在冯小菜的办公桌前。
杨锦文向猫子和李阳道:「做自己的事情,别乱看。」
猫子笑道:「好,好。」
冯小菜拿出钢笔和笔记本,用小手摊开,又从抽屉拿出录音机,按下开关。
「咱们开始,时间1999年7月12日,上午8点45分,报案人姓名?」
「郭俊峰。」
「曹蓉。」
「职业?」
「我在城建公司上班。」
「我是金色时代夜总会的总经理————」
冯小菜打断他们:「你们一个个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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