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着个活人和背着个死人是两个概念。
况且会水村最近那户人,距离案发地点,都有三公里,这么陡的斜上坡路。
没有交通工具是肯定不行的!
而且,在案发地点的马路上,专案组也发现了类似三轮车和摩托车轮胎留下的痕迹,痕迹比较新,基本上也就是三四天前留下的。
专案组成员还调查了路口的小卖部,发现小卖部老板家里也没有车。
每次去镇上进货,都是步行!
来回要走两三个小时!
卖的也是一些粮油香烟之类的。
利润不高,一年下来一千块都赚不到。
而且,小卖部老板也没有作案时间,他过年之后,一直在女儿家里住到昨天才回来。
而案发时间是在四天前。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