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李维来说,调查并不是从“这件事到底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开始。
首先,他要搞清楚的是“这件事到底是不是真的发生过”。
现实里警察也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情,有时候犯人会在审问时,忽然交待一些案子来给自己减轻罪责。对方说的头头是道,时间地点人物一用俱全,唬的警察一愣一愣的,以为真有这样的案子,结果派人去一查,根本没这事!
所以,在破一起案件时,无论对方说了什么,都不要首先默认这件事已经发生了,而是要先考虑这件事本身到底是真的假的。
像艾萨克说的这件事里,本身就有一个无法解释的矛盾。
那就是为什么邮差没有带走自己的邮包,反而把它留了下来?
这就像一个学生去学校上课,然后告诉老师,自己的暑假作业在公交车上被人偷走了,老师也会问“他为什么不偷别人的,专门偷你的?”
除非这之后小偷被抓,警察将暑假作业送到学校,那才能证明学生的清白。
当然,如果上面一个字都没有写,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件事也是一样,虽然艾萨克说的很委屈,很理直气壮,一副不要污了我的清白的样子。
但是李维依旧不能确信他没有撒谎。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