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自己的技术就会在公众中传播开来,从而获得认可。
但李维知道,法庭不是这样运作的。
这不是医学实验,你治疗疑难杂症,可以尝试全新疗法(这个时代的医生也经常这么干,遇到平常办法治不好的病,先给你按照元素周期表打一通重金属,看看能不能治好),反正医死了,倒霉的也只是医生和患者。
你只有先从一些比较容易相互验证的小案子开始做起,才能够证明自己技术是否真的准确有效。只有这样,才能够说服法官和陪审团,甚至是检察官采用你的技术作为证据的一部分。
结果就有动不动有学者觉得自己搞出了能用在刑事检测方面的技术和理论,然后就联络李维,开口就想要个大案子来破。
一副祖传老中医,专治疑难杂症的样子。
李维当然是不能给啊。
他自己也是侦探,他手上要是有破不了的案子,那不是砸自己招牌吗?
再说了,就算有这种案子,也不适合用新技术去查,因为这就牵扯到一个如果原本查不出来,新技术查出来,那么新技术到底和原本的技术有什么不同………这就是很学术的问题了。
而除非案子本身就是比较专业学术的,否则这种课法官都不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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