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从犯公开实施抢劫、意欲加害学生、危及府城治安,判决削籍为奴,押送开矿20年。
期满视劳改表现,议审裁定是否恢复户籍。
庭审官一致认为,阿月5人无惧暴徒勇于抗争,实乃民众楷模正气先锋。
防卫稍有过当,念其学生身份尚未成年,稍加教育无罪释放。
捡钱围观群众,贪图不义之财,过程中既不报官也不阻止,漠视恶行发生,判决鞭刑惩戒,归还财物以观后效。
至于撒出去的钱币,根据子书银月的陈述与涉案人员的交代,基本都找了回来,没什么损失。
因背后主使之人,一时无法查明,涉案暗器留下,弓弩自留。
短时间内,估计无法取回了。
按照惯例,庭审并未提及阿月保密身份,只在量刑上加重劫匪的罪行,算是给予了间接的保护。
可怜假冒捕头,死了白死。
5名街霸,抢劫未遂被判重刑,想到州抚上诉无力又无钱,只能认栽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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