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并不是和他结婚之后才爱上他的。
因为我喜欢的人,一直都是他呀,感情这种东西,经过时间的酝酿和发酵,总是显得醇厚而醉人。
也许赵英博早就忘记了,他在胡同里救下的那个女孩,也许那个时候正义感爆棚的他,不知道救个多少经历校园凌霸的同学。
可是我记得呀,我一直都记得。
夏天的黄昏,我被人打到胡同的角落里,是谁把坏人吓走,然后朝我伸出干净而温暖的手掌,把我拉起来。
我身上,穿着最普通的棉白体恤,这是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穷酸的不像样子,因为刚刚被人打过,地上打个滚,脏兮兮的,仿佛一颗小乞丐似的。
可是,他却没有嫌弃我,他拉过我的手,拨开我脏乱的头发,温和的问我,你有没有受伤?要不要去医院呀。
我还记得那胡同拐角的地方,那家麻辣烫小店,他那么干净的一个人,拉着我,坐在那个布满油渍的小店,然后给我点了一份饭。
他没有问我的名字,甚至也没有告诉我他的名字。在安抚过我之后,他就离开了。
“我很久之前就喜欢他了,很久很久之前。”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