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从一开始就有了‘主动去父留子’的觉悟。
我很满意。
我们一拍即合,约法三章。
一:不结婚,不干预对方家庭、财产。
二:如果有了孩子,无论男女,无论有几个,都属于士家,姓士。
三:两年内无所出,关系破裂,不准纠缠对方。
这份约定是白纸黑字写下来,签字按手印,做了公正的。
那一夜之后,一切都好像又回到了之前。
我管理我的家族产业,他混迹于岭南各个角落,他没有再主动找我,我也没有找他。
我们都很有默契地在等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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