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这个节奏。
那晚,在他迷蒙醉倒在金色橡树时。
正是这个节奏穿透了他的耳膜,将他惊醒,连带着心胸也跟着一并燥热。
它是如此的简单、又如此的……难忘。
老大卫猛然睁起双眼,惊悸般回过头去,看向那个背对着他的诗人——那个刮去了胡子,换新了皮衣的流浪汉。
原来是他!?
唐奇扬声高歌:
“抄起你的锄头,哪怕杀人放火;
昂起你的脑袋,就算喉咙喊破——”
“他在唱什么鬼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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