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这个东西,从来都是一环扣一环的,我们国家一贯的政策就是预防为主,因为真的发生灾害,那说什么都晚了。
所以,从一开始周云就没打算起诉那个煤矿。
民事纠纷必须得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吗?反正周云不这么认为。
看看那些村民的情况吧,连这压缩到了最低的律师费都拿不出来,那起诉的诉讼费怎么来交呢。
民事诉讼的诉讼费可是和诉讼标的额挂钩的,这么一个案子,那要的钱肯定不会少,自然而然诉讼费也水涨船高。
问题来了,这笔钱谁出呢。
当然可以说赢了官司让被告出,但你起诉的时候那也得先拿出来垫付对不对。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民事诉讼赢了官司,执行怎么办,那个煤矿能不能拿出这么多的钱来呢。
如果对方拿不出这笔钱,那是不是还得再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执行程序来追钱呢,那样麻烦不说,问题还不一定能解决。
虽然周云很自信自己的专业能力,但是,有时候专业能力也没办法解决一些事,如果煤矿真的没钱,财产隔离又做的很好,那自己就很难追到煤矿老板身上。
周云一贯的思维就是这样,打民事诉讼,必须得考虑执行问题,不然赢了官司有个屁用,拿不到钱这官司岂不是和没打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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