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熟悉法律的人都知道,法官的自由裁量标准其实是很大的,那在这个自由裁量范围内怎么做决定,就是靠着这些标准的。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孙佳宁等人之前找出了一堆问题,但在中院申请再审结果失败了的原因,人家这边的标准就是这样。
没多久周秀丽便找到了相关的判决书,虽然这是不公开的判决,但只是对外人不公开而已,内部还是能看能学习的。
对于中院来说,高院的判决书是很重要的,并不是说对方的说理怎么样,而是这代表着高院的标准。
你要不想自己的退改考核出问题,那你最好跟着上级法院的标准来判。
看着看着周秀丽顿时愣住了,伤痕的那个证据?
搞了半天居然那份关键证据有问题?或者说这份证据就是假的?
周秀丽看着电脑,脸上带着不解,因为她之前在审查案子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这方面的问题。
毕竟仔细想想,公安机关检察院包括两级法院的法官都看过了,那基本的证据方面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这是一个思维定式,这么多专业人士审查过,如果有哪些比较离谱的问题肯定能看出来的。
这种情况其实很多行业都有不少,审核的层级越多,摸鱼的就会多,大家都想着那么多人看呢,所以不可能出现离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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