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开始,作为提起抗诉的省检的检察官进行陈述。
“本次抗诉提交的证据一,关于发放拆迁赔偿的标准,其时间是……”
张建成本来还在那里一脸无聊地听着,结果听着听着突然感觉有点不对劲。
他虽然不怎么懂法,但我国的法律有一个好处就在于,没有那么多的“造字和造词”。
什么意思呢,你听了虽然可能没那么懂,但还是会懂一些的,因为那些字,所谓的法言法语什么的你都大概能明白是什么意思。
不像是漂亮国那些,底层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律师嘴里的那个单词是什么意思,因为那些词可能就是专门为了法律而造出来的,你要是不去专门学的话根本不知道。
而漂亮国的大学懂得都懂,那成本可是很高的。
扯远了,张建成这会已经听懂了个大概,那就是检察院嘴里的那个所谓的特别关键的证据,也就是证明无罪的证据,好像……好像就是自己给出去的?
又仔细听了一会,张建成现在可以完全确定一件事,那就是,自己当时给出去的那个赔偿标准,正是这个案子无罪的关键证据!
不是,这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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