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能耐的律师,那你就等着吧,可能等上几个月才有下一步的动作。
或者直接就用其他方法来卡你。
为什么要这么弄?最主要的问题还是案多人少,人手不够,所以干不过来。
但是法律一方面规定了立案登记制七个工作日要有回应,那怎么办?
只能是在收材料的时候什么都不给你,这样的话就不知道怎么开始算那七个工作日了。
同样的道理,审限方面也有规定,普通程序一般也就6个月,也就是说6个月你必须得把案子给判下来。
但是手头上可能一堆案子呢,怎么办,只能是看哪个案子审限快到了,就开始做哪个案子。
至于新收的那些案子至于新收的那些案子,也好办,就是先不录进立案庭的系统内。
很多人对这个不太了解,就觉得只要法院收了材料,那就可以算时间,但并不是。
必须得是法院把你的这个案子录进了他们的系统内,然后生成你的案号,也就是通俗说的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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