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子没答。
他只是把剑尖往上抬了三寸,剑尖寒光闪烁,正好对准郑谋咽喉的位置,距离极近,近到郑谋能感觉到剑尖传来的冰冷寒气,能闻到剑身淡淡的血腥味。
三寸,只要他再往前送半寸,郑谋的咽喉,就会被刺穿,当场毙命。
“或者,”他顿了顿,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你我同葬于此。”
郑谋不说话了。
他额头上的冷汗像开了闸一样,顺着法令纹往下淌,流进山羊胡里,一绺一绺黏在一起,身上的衣袍,早就被冷汗和雨水打透,紧紧贴在身上,冰冷刺骨。他的眼神剧烈闪烁着,像暴风雨夜的航灯,忽明忽暗——他在算,在拼命地算着利弊。
硬拼?不可能。这姓赵的就算只剩半条命,杀自己也用不了三招。刚才那道剑风他亲眼见了,快得根本看不清影子,二十多个带火器的好手,一个照面就全交代了,换自己上,不够人家一剑刮的,只会当场送命。
答应他?劫狱?王府秘狱是王道权的命根子,自己要是敢带人劫狱,就算侥幸活下来,王道权也会把他皮扒了点天灯,死得比当场毙命更惨。
可不答应?现在就得死。
郑谋活了五十一年,能在王道权这条暴龙身边活这么久,靠的就是一个信条:为了活着,什么马屁都可以拍。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活着,就还有希望,还有机会翻盘,还有机会保命。
“……好。”
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干涩、沙哑,像从坟堆里飘出来的,连他自己都觉得陌生。他低下了头,肩膀微微发抖,像是在妥协,又像是在压抑着心底的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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