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事已至此,还是先吃饭吧。
黎曼鲁斯,一个既可以当名词,又可以当形容词,甚至都可以当感叹词的单词,在今天又有了一个新的代称。
“二哈?这是兄弟你的家乡话吗!”
宛如芬里斯寒风般的粗犷音色传来,哪怕没有目睹真容,也会让人下意识认为发出这种声音的一定是个粗野汉子。
而事实也是如此,在见到莫德雷德的第一眼,狼王就像撒欢二哈一般,根本没把自己当外人,直接一屁股坐在了莫德雷德的沙发上,还把他那又毛又油的大手搭在了自己兄弟肩头。
“兄长,你这里环境可真好啊,不像芬里斯那般残酷,还有这沙发,坐起来真舒服,话说二哥,你为什么浑身发抖啊?”
发抖?莫德雷德不光是在发抖,他都快忍不住一拳干死这头被皮毛、油污,乃至各种不知所谓玩意儿包裹的毛球了。
尤其是自己这身刚被熨烫整齐,散发着温暖阳光味道的风衣,这可是自己的新衣服,现在领子已经脏了。
还有你为什么这么自来熟啊!这明明是我的家。
但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狗,莫德雷德还是强忍不适,与自己这位突然出现的兄弟打了个招呼,一脸不情愿的拥抱了一下。
“二哈是一个形容人自信洒脱,勇猛无敌,只有极其善于攻城拔寨的勇士才能获得的称号,所以鲁斯,我看见你的第一眼就情不自禁的赞叹你为二哈啊!”
听到兄弟如此夸赞自己,黎曼鲁斯十分开心,这和伏尔甘和他讲的完全不一样,听听,莫德雷德上来就夸我二哈,还叫我鲁斯,怎么可能是个野心勃勃之人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