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天一又一次率先开口答题。
“正确答案是A和C。”
“A属于典型的反击型正当防卫,C属于对他人人身权利的防卫。B不构成防卫,因为‘唱歌难听’不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虽然有部分学者认为精神伤害也算伤害,但目前司法实践中并不支持这一观点。
当然了,你要是因为别人说你唱歌难听就拿瓶子砸人,那法院只会觉得你唱歌确实难听,而且脑子也不太好使。"
台下又是一阵哄笑。
“D这个选项很容易误导人,我正好借这个机会跟大家重申一遍,万龙会是正规企业。”
"哪位兄弟心里要是觉得不砸有损公司声誉,请比赛结束后到律所来找我单独聊聊。"
此话一出,笑声戛然而止。
几乎所有核心成员都默默地移开了目光,不去看赵天一。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