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点头说道:“对,问题就是我去查的时候那份合同不见了,丢了。”
姜绾被气笑了。
好诡异的巧合啊。
这就是有人故意偷走了合同的留底,然后嚷着说是三十七万。
分明瞪着眼睛说胡话呀,但问题是,公证处那边已经公证了厂子的归属权。
留底的合同丢了,他们也没办法。
他们肯定也是要追究责任,但与这个案子暂时就没什么作用了。
姜绾手里还有一份67万的合同,不过这份67万的文件对方也可以说她造假。
能够证明上面签字和公章的,只有鲁向春的私章,喜旻服装厂的公章以及他手写的签名。
可鲁向春已经死了,那些大小的印章估计也找不到了,如今又要怎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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