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这些今天看来是“诚意”的交易,明天就可能变成无法洗脱的“原罪”。
陆阳固然想从与林家的合作中获得利益,但他想要的,是阳光下的、经得起考验的、合法合规的商业利益。
是更优越但通过公开竞争或正常招商谈判就能获得的地价,是明确写进地方产业发展扶持条例的税收优惠,是银行基于项目良好前景和市场原则给出的合理利率贷款。
而不是张楠楠刚刚提出的、明显需要特殊运作和内部协调才能实现的擦边球模式。
判断这种擦边球是否合理合法的话语权,从来都不在陆阳手中,而是掌握在那些位高权重者的一念之间,甚至取决于政治斗争的需要。
今天林家得势,可以运作;明天若形势有变,这些运作就可能被重新定义。
届时,林家固然首当其冲,但他陆阳作为直接受益人,也绝难独善其身,必将受到牵连,轻则项目受阻、声誉受损,重则可能面临调查,甚至更严重的后果。
这是他绝对无法接受的。
因此,电光石火之间,陆阳已经在心中做出了决定:拒绝,必须拒绝林家刚刚提出的这两项核心条件。
但拒绝这两项条件,不等于拒绝与林家的这次合作,更不等于要和林家翻脸。
陆阳头脑异常清醒。他很清楚,如果在此刻,以这种对方已经拿出最大诚意的姿态下,直截了当地全盘拒绝,那无异于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林家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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