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花也是有些心眼儿的,女知青孤立她,她就找村里人说话,加上她长得俊俏,给人的第一印象不错,很快就和村里人混熟了。
尤其是村里的几个大龄青年,简直要把她当成女神看待了。
可罗小花骨子里还是个不安分的,不想一直待在陕北乡下,更看不起村里的几个土鳖,她想的是如何离开农村回到城市去。
京城暂时回不去,省城也行啊,再不济县里也能将就,所以一有空就要请假往外跑。
陕北不是京城,到处都是沟沟坎坎,路不好走,去一趟县城不容易,甚至还有野狼和豹子出没。
让罗小花一个人,别说县城了,她连公社都不敢去。
那该怎么办?当然是勾搭着几个舔狗当保镖了,动不动就邀请这个去公社玩,邀请那个去公社玩,把几个男光棍生生钓成了翘嘴,都觉得罗小花喜欢自己。
罗小花忘了,这里可不是京城,哪怕就是这个年代的京城,一个小姑娘经常和几个不同的男人混在一起,也会被人传闲话。
都还没等她找到合适的下手目标,她就已经被人贴上了不检点的标签,当然,村里另外几个女知青和村里的长舌妇们在其中也扮演了推波助澜的角色。
这还是最无所谓的,因为在生存压力下,人们不由自主的把心思放在了最重要的生存问题上。
这种有关裤裆的下三路八卦只不过听个新鲜而已,最重要的还是怎么填饱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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