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它虽能远近皆宜,击杀方式多样,但是对使用者的要求却极高。
它不算重型兵器,却比长枪长矛更为沉重,士兵使用起来极其耗费气力。
加之其功用繁杂,想要熟练操控,所需的训练时间远超寻常兵器。
对於普通士兵而言,兵器越长,在战场上击杀敌人、保全自身的机会便越大,是以枪矛的发展越来越长。
他们只需要掌握简单的刺杀动作,配合著队列阵形,便能发挥战阵威力。
而兵器越长,便越需要减重,这般一来,笨重且难以训练的长鎩,便渐渐没落,最终被时代淘汰了。
可是草原上的战士们,所用的兵器五花八门,许多都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老物件。
就如这名牧族战士手中的长鎩,便是他爷爷的爷爷传下来的,再往上追溯,早已不知其来路。
虽说他平日里对这传家兵器爱惜有加,悉心保养,可岁月的痕跡依旧清晰可见,刃身早已磨损,不復往日锋芒。
他从未想过,这位敢以一敌三的勇士,竟会借用他这柄不起眼的旧鎩,一时间心中的荣光与激动几乎要溢出来。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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