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人所言,虽言辞激烈,但并非全无道理。陛下,臣掌管刑名,深知律法之重,在于稳定。
王明远在江南所为,诸多条款,如‘分田到户’、‘以工代赈’,看似惠民,实则已逾越地方官府权限,有擅专之嫌。
其所定‘工分’、‘功劳分’等物,更近似于私造钱粮凭证,此乃大忌!若各地效仿,朝廷法度何以存焉?此例绝不可开!”
“况且,”刘员外郎语气森然。
“据江南某些渠道传回的消息,王明远在杭州府,与秦陕、台岛等地来人过从甚密,甚至公开结盟,称‘兄弟互助之盟’。
此等行为,已超越寻常官场交际,颇有地方势力串联、尾大不掉之虑!
臣以为,纵不论其新政对错,单此结交外镇、私定盟约之举,便当深究!”
扣的帽子一个比一个大,一个比一个狠。
从“擅权”、“悖逆”到“私造凭证”、“结交外镇”,几乎是把能想到的致命罪名,全给王明远套上了。
王明远心头怒意翻涌,但更多的是一种冰冷的清明。
这才是真正高水平的朝堂攻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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