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联合赛区选手保护法案》规定。
所有在联合赛区注册的选手,其首个职业合同不得短于三年。
在此期间,任何其他赛区的队伍不得与其进行接触。
同时协会还推出了“跨赛区转会调节金制度”。
即豪门战队若要强行挖走合同期内的联合赛区选手,必须向其母队支付一笔高昂到足以让小战队脱胎换骨的“调节金”。
但这些政策,根本无法限制资本的洪流。
那所谓的《保护法案》,在豪门战队强大的法务团队面前如同废纸一张。
他们不会直接与选手接触,而是通过第三方人才咨询公司。
以学业赞助、家庭就业安置甚至是疾病人道主义援助等名义。
向选手的家人提供他们无法拒绝的优渥条件。
然后选手本人会主动与母队解约,支付一笔相对低廉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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