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他看到了什么啊?
虎视眈眈的双眼?
尼玛的!那可是孙大人的双眼!
孙大人叫他过来,就是让他主动“投诚”,献上好布。
也就是说这匹布不是他的,而是孙大人的。
尼玛的!白花花的20两就这样送给孙大人了?
李四不乐意,想着要不要冲上去,抱起布,就跑路呢?
随后一想,这个法子一点也不实际,他跑去哪里?
那个是知县老爷,不是张三。
要是胆敢跑一步,知县老爷必定找些“莫须有”的罪名,像秦桧诬陷岳飞那样,把他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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