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林鑫点了点头,示意大家坐好,开始讲这个案子。
案子的前因后果不算复杂,要不是饭店老板把那锅东西倒了,可能会更简单一点。
现在案子的主要问题,就在于王川、老板、厨师三个人的责任认定上面。
案件目前已经受理为刑事案件,案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附子是公认的剧毒药材,几毫克乌头碱就能致死,王川虽然不是职业药商,但是也懂一点药理,他应当预见附子做菜有致死风险,他声称“以前做过几次都没事”,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且附子和甘草都是他准备的,又在没有仔细说明清楚的前提下安排厨师烹饪,应该对案件负绝大部分责任。
除此之外,饭店老板也有责任,可能是民事责任,也可能因为倒掉的这个事情,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这个要听法制部门的意见。
至于厨师,虽然王川一口咬定是厨师的炮制过程有问题,但是厨师对此事毫不知情,目前这一锅东西也没了,无法验证厨师是否故意没有好好炮制,基本上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会议时间不算长,大家之前都沟通了很多次了,只是这次人多、信息全罢了。
“嗯,林队说得比较细致了,之前三大队的人还说咱们谯水这边的力量薄弱,我看一点也不薄弱啊。不仅费劲心思查到了死者的呕吐物,还详细比对了甘草的情况,并且拿到了王川亲口承认他自己准备了附子、甘草的关键证据。我这边没什么意见,如果家属也没什么异议,尸体不一定需要解剖。”说话的这位,是市支队二大队的教导员李向阳。
“李教您客气,”林队看向王大队,“王队,您有什么意见吗?”
“别的我没什么意见,李教说得对。不过,这个解剖,我觉得还是有必要的,还是解剖一下,稳妥一点,啊,是这样!”王队显然什么责任都不想担,“最好是市局的法医和我们一起,唉,我们局的法医力量实在是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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